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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女朋友》是瓊瑤的長篇小說,創作於1975年。

《女朋友》封面:

瓊瑤《女朋友》(瓊瑤經典作品全集34)

作者:瓊瑤

出版:春光出版

內容:

高凌風轟轟烈烈的與夏小蟬談了一場初戀,
無奈淒然分手後,他在舞台上失意的演出,又遭到無情的唾棄與譏諷,
正值窮途潦倒之際,孟雅蘋出現了。
雅蘋是個著名的模特兒,在光鮮衣裳與掌聲的圍繞下,
她卻依戀與高凌風在一起的瘋狂與傻氣,
然而,兩人懸殊的生活處境,將帶他們走向崎嶇或平坦的人生道路?

感想:

《女朋友》講述高凌風是一位自視很高的大學森林系三年級學生,在校園內,他喜歡上外文系二年級女生夏小蟬,欲展開追求,但他發覺另一位品學兼優的電機系四年級高材生何懷祖,也在追求小蟬,便與對方展開了一連串的競爭。

終於,在一次音樂會中,凌風展露了自己歌唱的才華,打動了小蟬的芳心。但是,在首次到夏家拜訪小蟬父母時,凌風卻因表示了畢業後想當歌星而引起爭執,雙方不歡而散:

這一天終於來臨了。坐在夏家那豪華的大客廳裏,踩著又厚又軟的地毯,看著那整片的落地長窗和絲絨窗簾,聞著滿屋子的花香,吹著涼陰陰的冷氣,望著落地窗外花木扶疏的院落……高凌風從頭到腳都是不自在,那種又陌生又拘束的感覺壓迫著他,夏繼屏夫婦那銳利的眼光,一直在他臉上身上打轉,使他比參加大專聯考時還緊張。在這屋裏,甚麼都是陌生的,連平日和他最接近的小蟬,也變得嚴肅而疏遠了。

「聽小蟬說,」夏繼屏打量著他。「你是學森林的。」

「是的,我在森林系三年級,明年暑假就畢業了。」他侷促的回答。

「畢業以後有甚麼打算呢?你們學森林的,是不是要上山去工作?」

「原則上是的。但是,我的興趣並不在山上,我預備在歌唱上去謀發展。」他坦白的回答。

「哦,」夏太太——小蟬的母親——緊盯著他,似乎在研究他的相貌和體形。「你預備當一個聲樂家?像斯義桂和卡羅素?你受過正規的聲樂訓練嗎?」

「不不!」高凌風解釋著:「您誤會了!我不要當斯義桂和卡羅素,我倒崇拜披頭和湯姆‧瓊斯!」

「你的意思,是想當一個歌星?」夏太太困惑的問,好像聽到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。

「也可以這麼說。」

夏繼屏的眉頭不由自主的皺攏了起來,他望著面前那張年輕的,充滿自信與傲氣的臉孔。

「你會唱歌,這倒也不錯,」他沉重的說:「不過唱歌這玩意兒只能消遣消遣,你是個農學院的大學生,卻想把歌唱作為前途事業嗎?」

「有甚麼不可以呢?」高凌風忍不住揚起了眉毛,慷慨激昂的說:「這時代那一行都能出人頭地,在美國,貓王啊,平克勞斯貝啊,都是億萬富翁而且受人尊敬,在英國,女王還封爵位給披頭呢!」

「哦!」夏太太眼光凌厲的看著他:「你是不是能唱得像披頭和貓王一樣好呢?」

高凌風激動了起來。

「我並沒有說我唱得和他們一樣好……」

「那麼,你也做不了貓王和披頭了?」夏太太口齒銳利的接口。

「我卻做得了高凌風!」高凌風朗聲回答。

「很好,」夏繼屏點著頭,聲音卻顯得相當僵硬了。「你似乎志氣不小,但是,你怎麼樣開始這個事業?你預備在甚麼地方唱?」

「夜總會也可以,歌廳也可以……」

「夜總會和歌廳!」夏太太打斷了他:「你預備唱些甚麼?在中國你總不能唱外國歌,那麼,必然是那些哥哥呀,妹妹呀,愛情呀,眼淚呀,或者是黃梅調和蓮花落了!」

聽出夏太太語氣裏的諷刺意味,高凌風頓時被刺傷了。忽然間,他覺得自己在和兩個「月球人」談話,彼此說彼此的,完全無法溝通。他跳了起來,憤怒漲紅了他的臉,他激怒的說:

「伯母,我不是來接受侮辱的!」

夏太太蹙緊眉頭,深思的看著高凌風。

「我並沒有侮辱你,我只是和你談事實,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?如果你覺得這是侮辱,那只能怪你選擇了這麼一個奇怪的志願!」

「聽我說,高凌風!」夏繼屏接口說:「台灣的國情和歐美不一樣,歐美能夠有貓王和披頭,台灣並不需要貓王和披頭,需要的是腳踏實地去幹的青年!」

「您是在指責我不腳踏實地了?」高凌風憤然的問。聲音裏充滿了惱怒與不穩定。

「不錯!」夏繼屏深沉的回答。

高凌風瞅著他,那年輕的臉龐由紅而轉白了,他忍不住冷笑了起來。「沒料到你們連歌唱是一種藝術都不知道!你們地位顯赫,卻如此思想保守,眼光狹窄……」

小蟬再也按捺不住了,在父母和高凌風談話的時間內,她始終苦惱焦灼,而沉默的待在一邊,現在,她跳了起來,警告的、大聲的阻止著凌風對父母的冒犯。在她二十年的生涯裏,從沒對父母有過忤逆與不敬的行為。

「凌風!不許這樣!」她喊著。

高凌風很快的看了她一眼,他心底像被一把利刃刺透,小蟬!小蟬也站在她父母一邊?在這棟豪華的住宅裏,他高凌風是孤獨的,寂寞的,寒酸的……他不屬於這屋子,不屬於小蟬的世界!

「讓他說!」夏繼屏仍然深沉而穩重,語氣裏卻有一股極大的力量。「高凌風!我們都是思想保守,眼光狹窄的老古董!你自以為是天才藝術家!是嗎?我告訴你,你或者能唱唱歌,但是,唱歌不是一個男子漢的事業!我對你有一句最後的忠告,與其唱歌,不如去幹你的本行,森林!」

「我想我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事業!」高凌風大聲喊。

「你當然有權利!」夏繼屏緊緊的盯著他:「你還沒有受過這個社會的磨練,你根本沒有成熟,除了做夢以外,你甚麼都不懂!」

「做夢?」高凌風喘著氣,深沉的、悲憤的看著夏繼屏。「我還能做夢,可悲的是,這世界上太多的人,已經連夢都沒有了!」

夏繼屏震怒了!這魯莽的、眼高於頂的混小子,乳臭未乾,卻已懂得如何刺傷別人了!他惱怒的說:

「你太放肆了!高凌風!你眼高於頂、浮而不實!只怕將來是一事無成!從今天起,我只能警告你,你可以做夢唱歌,當歌星,當貓王,當披頭,但是,你卻從此不可以和我女兒來往!」

高凌風高高的昂著頭,他直視著夏繼屏,狂怒而堅定的,一字一字的說:「伯父,我很尊敬你,你可以罵我眼高於頂,浮而不實,你可以輕視我的志願,渺視我的未來。但是,你無法限制我的感情,我告訴你,我愛小蟬,愛定了!」

說完,他轉過身子,就大踏步的,直衝出夏家的客廳。小蟬目睹這一切,她昏亂了,慌張了,手足失措了!她身不由己的追著高凌風,大叫著:

「凌風!凌風!」

「小蟬!」夏太太喊:「別追他!你回來!」

小蟬站定了,望著父母,她滿面淚痕,聲音哽塞,她嗚咽著對父母喊:「你們為甚麼不好好和他談?你們為甚麼不設法去了解他?」

喊完,她拋開父母,仍然直追出大門。

外面,高凌風已經氣沖沖的走到陽明山的大道上了。沿著大道,他像個火車頭般喘著氣,往前直衝。生平沒有受過如此大的侮辱,生平沒有受過這麼多的輕視!他直衝著,腳步又快又急,後面,小蟬在直著脖子喊:

「凌風!凌風!你等我!凌風!」

看到高凌風固執的往前走,她傷心了,她哭著喊:「高凌風!你是在和我爸爸媽媽生氣呢?還是在和我生氣呢?」

高凌風站住了,回過頭來,他望著小蟬。小蟬奔近了他,喘吁吁的,帶淚的眸子哀怨的瞅著他。他一把抓住小蟬的胳膊,他急切的說:「小蟬!和我私奔吧,我們去法院公證結婚!」

小蟬大吃了一驚。

「你在說些甚麼?」她愕然的問。

「你知道嗎?你父母是兩個老頑固!他們要給你招一個駙馬爺,我只是個浪子,不是駙馬的料,所以,我只好拐跑你!跟我走!小蟬!吃苦,我們一起吃,享福,我們一起享!跟我走!小蟬!」

「你在胡說些甚麼?」小蟬驚愕而不信任似的望著他。「你明知道我永遠不可能背叛我父母!如果你想要我,你就必須取得我父母的諒解!」

「你父母的諒解!」高凌風冷笑了。「他們永不會諒解我!我和他們之間隔了二十年!這二十年是多大的一條代溝!」

「你不能都怪我父母!」小蟬氣惱而矛盾。「你想想看,你剛剛是甚麼態度!而且,我父母的話也有道理,唱歌真的不是一個男人的事業……」

「哈!連你也否決我了!」

「不是,凌風!」小蟬急得滿眼眶的淚水。「我相信你有才氣!我永遠忘不掉你那支〈大眼睛〉!可是,我是我爸爸媽媽的乖女兒,他們做夢也無法把我和歌星聯想在一起!你……你如果真愛我,難道不能和我父母妥協……」

「放棄歌唱嗎?永不!」高凌風吼著:「你休想要我放棄我從小的願望!你休想!」

「那麼,你就要放棄我!」

「也休想!」高凌風固執而倔強。「我要你,也要歌唱!缺一而不可!你如果愛我,你就不要管你的父母……」

小蟬猛烈的搖頭,倉促的後退。

「不!不!不!」她喊著,傷心而絕望:「你甚麼都不能放棄,卻要我放棄我的父母?你是個瘋狂而自私的人物!我父母養我,育我,愛我!我不能,絕不能!」她掩面而泣,反身向家裏狂奔而去。

高凌風站在那兒,目瞪瞪的望著她的背影消失。頓時間,他覺得胸口劇痛而五內如焚,在這一瞬間,他忽然有個強烈的預感,他要失去小蟬了。(5)

雖然,凌風仍能與小蟬維持著戀人關係,但不久,小蟬順從了父母的安排,全家離台赴美。一年半後,感到在森林工作枯燥乏味的凌風突然收到小蟬的來信,請求凌風原諒並忘記自己,受愛情及畢業後失業痛苦的高凌風,恨透了小蟬。

凌風長期找不到工作,到夜總會免費獻唱,一晚他堅持唱自己所愛的歌,惹惱了客人,被痛揍了一頓。一位女聽客孟雅蘋救了他,並把他帶回家中治理。任職模特兒的雅蘋全心全意幫助凌風,後來更漸漸愛上了他。然而在凌風心裏,卻收容不了另一位女朋友,他雖然恨透懷祖和小蟬,但還是愛小蟬。

直至他看見懷祖和小蟬以留美科學家的姿態自美返台,他才發現過去一段愛情不能再燃起火花,唯有雅蘋給他的,才是真愛,並回到森林工作。

相對於執著愛情,《女朋友》在愛情之餘,不忘現實的挑戰,並沒一味歌頌年輕人的理想,而是強調認清自己,甚至甘於平凡的務實態度,所以男主角高凌風縱然自持甚高,最後還是認清自我,回歸平凡踏實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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