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的故事》是瓊瑤的自傳,創作於1989年,2018年增修內容。
《我的故事》封面:
作者:瓊瑤
出版:春光出版
內容:
當前塵往事,在我腦中一一湧現,
我真不相信自己已經走過這麼長久的歲月,歷經了這麼多的狂風暴雨,
目睹過生老病死,體驗過愛恨別離……
感想:
《我的故事》分為兩部,第一部敘述在大陸的童年生活,從出生起,直到抵達台灣為止,主要包括逃避戰火的經過;第二部敘述戀愛、婚姻生活和成為作家的歷程,以及與現任丈夫平鑫濤的惺惺相惜:
接下來,我的生活全然改變。
那一年,父親受聘於南洋大學,到新加坡去教書了。母親帶著妹妹,仍住在那棟日式小屋內。儘管,大部份日式小屋都在拆除,改建高樓大廈,師大的這批日式宿舍,仍然維持著原狀。
我和慶筠,經過那次的「離婚」事件之後,兩人都知道,繼續維持我們的婚姻,只是維持我們的「悲劇」而已。我們可以理性的討論,發現我們婚姻中最大的問題,不是賭,不是窮,不是愛得不夠深。這些都可以改正,都可以克服,我們真正克服不了的問題,是我們的寫作。夫妻二人,從事同一樣事業,潛意識中,仍然有競爭。慶筠是台大外文系畢業的,是正統科班出身,他一直自視比我強。但是,今日的社會以成敗論英雄,寫得再好,只有自己看是沒有用的。他很迷惑,繼而迷失。他無法在我面前掩飾他的痛苦,他更做不到以我為榮。可憐的我,可憐的慶筠,我們因有「共同興趣」而結合,最後,卻因這「共同興趣」而分手。正像慶筠說的,我們不是神,我們只是一對最最平凡的凡人!
那年,我和慶筠分居了一段時間。我帶著兒子,搬到台北去住。房子在敦化北路一條巷子裏,是兩層樓,樓上有三間房間,樓下是客廳餐廳和廚房,前面後面,都有小小的院子。這房子對我來說,實在太豪華了。初搬進去,我非常不安,算算房租,尤其不安,雖然房東算得很便宜,對我仍然是筆大數字。搬進去第一天,鑫濤來看我們,見我一副愁眉不展的樣子,他在客廳中一站,用極肯定、極權威的語氣說:
「你負擔得起!只要你不停下你的筆來,你就負擔得起!不止負擔得起這棟房子的房租,你將來還會擁有一個你想像都想像不到的世界!」他盯著我,穩穩的、篤定的加了一句:「可是,你要讓你的才華,發揮到極致,絕不能讓它睡著了!」
鑫濤這人,實在奇怪極了。我一生沒碰到過像他這樣的人,他渾身都是「力量」,好像用都用不完。他做事果斷,絕不拖泥帶水,他思想積極,想做就立刻付諸實行。他不止對自己的事堅定果決,連帶對朋友的事也堅定果決。我們剛搬到台北,他還不知道我和慶筠正在鬧離婚,積極的對慶筠說:
「你不必回鋁業公司上班了。現在有兩條路可走,一條是到報社去當編譯,報社的上班時間是晚上,你有整天的時間可以去寫作。另外一條路,是你暫時放棄寫作,去從事翻譯,翻譯需要中英文都好,你是難得的人才!」
慶筠兩條路都沒有走。關於第一條路,他說:
「聽起來很不錯,可是,我不要靠你的關係進報社,我要靠我自己!」
至於第二條路,慶筠簡直有些生氣。
「翻譯是一種再創作,再創作和創作怎能相比?難道你屬於創作人才,而我只配去翻譯嗎?」
兩條路都堵死。而我已不眠不休的開始寫《幾度夕陽紅》。慶筠看我寫得頭都不抬,他一咬牙,決定回鋁業公司。我對他說:
「我們暫時分開,你願意去清水也好,去蘭嶼也好,去綠島也好……你去打你的天下,不要讓我和孩子再來拖累你,天下打完了,或者你不想打了,回來,我還在這兒等你!」
慶筠也是個奇怪的人,他回到高雄,居然沒去清水、蘭嶼或深山大廟,居然不找一個地方去從事他心心念念的寫作,他仍然留在鋁業公司上班,這一上,就上了一輩子。前些年,才從鋁業公司調到經濟部。他一腳走進公務員的圈子,就再也沒有跨出來。
我和慶筠拖到那年夏天,兩人都覺得緣分已盡,為了讓彼此都有更大的自由去飛翔,我們終於到律師樓,去簽了字,協議離婚。小慶給了我,從此,小慶就跟著我姓陳,稱呼我的父母為「爺爺、奶奶」,他從出生,就在陳家,似乎注定是陳家的孩子。
剛離婚那段日子,我情緒低落。覺得我這一生,似乎做甚麼都做不好。既不能成為好女兒,又不能成為好妻子。回憶這段婚姻生活,其中一年他在國外,後來半年已經分局,真正在一起的日子不多。為了我的寫作,和他的寫作,我們用了太多時間去各自奮鬥,然後再莫名其妙的為寫作鬧彆扭。離婚,是解救兩人唯一的路!我雖然有這種觀念,真正離婚後,卻感到無限地惆悵。畢竟,慶筠和我做了五年夫妻,畢竟,他是我兒子的父親呀!
好一陣子,我無法寫作。對著稿紙,會忽然悲從中來,抱著兒子,也會情不自禁的悄然落淚。這種情緒,無法讓任何人瞭解。傷情之餘,交稿的速度很慢,那時,《幾度夕陽紅》已在《皇冠》上連載,這是我第一次「邊寫邊登」。《皇冠》登我這篇小說,為了遷就我的情緒,每個月刊出的字數忽長忽短。這樣,有一天,鑫濤來看我,他興沖沖地站在我的客廳中,對我很「肯定」的「宣佈」一件事:
「下個月開始,我要在《聯副》上刊載你一部長篇小說,你最好馬上就去寫!」
我大驚失色。這怎麼可能呢?《幾度夕陽紅》還沒寫完,我的頭腦有限,怎可能再開始一部長篇?何況我情緒低落,何況我還要帶孩子,何況,何況……
「不行!」我搖頭。「我做不到!一定做不到!」
「你做得到!一定做得到!」鑫濤堅定地說,眼光逼視著我。他渾身上下,又帶著那種令我驚奇的「力量」,他點點頭,很認真的說:「讓我告訴你一件事,當初,我想在《聯副》上刊載《煙雨濛濛》,可是,長篇小說的連載必須要向上面報備,我報備的時候,上面打了回票。給我一句話說:『瓊瑤?瓊瑤是誰?沒聽過這名字!《聯副》應該去爭取名家的稿子!』我聽了之後不太高興,結果,我利用我的職權,閃電推出《煙雨濛濛》,連預告都沒有發。報社以為是一部中篇,根本沒注意,一直等到刊載了一半的時候,有天社長一清早到報社,發現一群女學生等在報社門口買報紙,社長驚奇的問她們在幹甚麼,女學生說:『來不及等報紙送到家裏來,我們要上學呀!只好到報社來買!』社長問她們要看甚麼大新聞,她們說:『《煙雨濛濛》呀!』社長驚愕的走進辦公廳,問大家:『《煙雨濛濛》是甚麼?』」
我笑了,對鑫濤點點頭說:
「你編故事,也編得滿好聽的!最起碼,可以治療一下我的自卑感,我正需要這種故事!」
「我沒有編故事!」鑫濤一本正經的說,眼光顯得嚴肅起來。「這件事,百分之百是真的。我告訴你,只是要你知道,在《聯副》刊載《煙雨濛濛》的時候,報社裏沒有人知道瓊瑤!但是,今天我們報社開編輯會議,會議中,大家居然提出來:『我們怎麼不去爭取瓊瑤的長篇小說?』言下之意,《皇冠》有你的長篇,《聯副》沒有你的長篇,是我徇私了!」他正視著我,一瞬也不瞬地:「瓊瑤,」他清楚而有力的說:「《聯合報》是台灣第一大報,能擠上《聯副》,不像你想像那麼容易!現在《聯副》要你的稿子,我就一定要上你的稿子!因為,這對你太重要了,僅僅一本《皇冠》,不夠來肯定你!」
「可是,」我嚷著:「我寫不出來呀!」
「你寫得出來!」他重重點頭,毫不懷疑地。「今天我就是用逼的,用催的,用榨的,我也要逼出你另一部長篇來,你最好馬上就去寫!我給你十五天的時間!」
「那麼,那麼,」我開始心慌起來。「《幾度夕陽紅》怎麼辦呢?」
「《幾度夕陽紅》不能停,你要做一個計畫,半個月用來寫「幾度夕陽紅」,另半個月寫新長篇,兩部小說同時進行!」
我愕然地看著鑫濤,簡直不敢相信我聽到的!他真認為我有這種能力嗎?我自己卻不能肯定。鑫濤不看我,他看看我的房子,看看正在屋內練習槍戰的小慶,他說:
「你需要僱一個人,來幫你燒飯帶孩子,」抬眼看我,他正色說:「像你這種人,是不應該埋沒在廚房裏的!明天,我去幫你物色一個傭人!」
「我……我……」我結舌的說:「我用不起!」
他看了我好一會兒。
「你用得起的!將來,你要用多少人,你都用得起的!只是,你必須坐在桌子前面,去努力地寫!你沒有多餘的時間,可以用來哀悼你的婚姻或過去!」
他走了。我呆呆怔著。然後,我拉著兒子,飛奔上樓,打開稿紙,去擬新長篇的「人物表」和「故事大綱」。
第二天,「阿可」來到我家,是個二十幾歲的苗栗姑娘,她來幫我做家事,帶孩子,燒飯,洗衣服。(阿可在我家,足足做了二十年,到四年前才「退休」回老家)。我一頭栽進我的書房,夜以繼日的寫我的新長篇。
新長篇「如期」在《聯副》刊出,書名是《菟絲花》。「幾度夕陽紅」並沒有因而停止,它繼續在《皇冠》上連載。鑫濤說對了;我做得到,我也做到了。雖然,兩部小說寫到後期,我必須用紗布纏住我腫痛的手指,勉強握著筆去寫,但是,我並沒有馬虎,我很用功的寫完了這兩部風格完全不同的小說。(十八、一九六四年——離婚、出書、喬野)
她的經歷十分不平凡,童年時多次巧合地死裏逃生,後來又成為大作家,一切都很有戲劇性,甚至更甚於她創作的小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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