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社會底層為題材的小說,古今中外有許多,如左拉的《酒店》、狄更斯的《塊肉餘生錄》、老舍的《駱駝祥子》等,但以香港的貧苦大眾為對象的並不多,林太乙的《金盤街》卻是佳作。
《金盤街》封面:
作者:林太乙
出版:九歌出版社
內容:
林太乙以生動的筆法描繪喧鬧、擠迫的香港,尤其是金盤街上窮苦潦倒的居民。
寡婦蔡儀玲和她的子女——寶倫、莉莉,決定要搬出金盤街,脫離匱乏的日子。當莉莉邂逅花花公子董浩生時,他們搬出了金盤街,以為生活開始有轉機,其實卻是朝不保夕的日子開始。困難接踵而至,但是他們的意志堅定,終於找到自認為美好的前途。
感想:
金盤街位於深水埗,是香港的一座貧民窟,小說的主角——十三歲的少年寶倫出身赤貧卻成績優異,他對未來存著一點夢想,父親突然逝世後家中陷入經濟危機,他的姊姊莉莉為生活掙扎時,邂逅了一位富家子董浩生,此後她從原先實事求是的人生態度,一轉而為自甘墮落卻不自知,他們的母親儀玲,也隨著突如其來的小康生活,從堅毅的女性漸成依賴因循的軟弱女子。
故事的後半部,因攀附董家不成,他們一家人再度跌入社會的最底層,寶倫輟學,在魚翅工廠工作,甚至捲入一宗傷人案而被拘捕:
領工資的日子終於來到。
那天下午,他走出小巷,看見大路上的樹已經有萌芽。在外面,時間也照樣過去!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並不知道美美魚翅加工廠的存在!他想向他們報告這消息,說明在那裏有另外一個天地,另外一種生活的規則,他們知道嗎?但突然他感覺,正常生活規則不是在美美魚翅加工廠裏,而是在工廠之外。他像一個隱形人。這世界還有他的份嗎?他愈走愈快,感到天翻地覆,數星期來的安寧就要破滅了。
回到金盤街三十一號,三步兩步跑上樓。媽呢?他急起來。幸而就看見媽和莉莉在房間裏做針線,兩人都老樣子,沒有變。
「媽!」
她們同時抬起頭。「阿倫!你回來了!」
「你們好嗎?你們怎樣?」他要問的問題太多了。
「還好,你呢?」儀玲說,「工作怎麼樣?」
「我好。你們在縫甚麼?找到工作?」
「我們在釘珠子,為女人晚宴用的手提包釘珠子。」儀玲說,「從工廠取布面回來,上面繪了圖案的。」小桌上有塊白布,上面播滿跳蚤般大小的黑珠子。
「工資多少?」
「論件算。釘的珠子愈多,錢算得愈多,我這塊布面要釘一千多粒珠子呢。」她伸手給他看。已經釘好的珠子有的是米型的,有的像一粒粒沙。
他坐了下來。「賺得夠用嗎?」
「目前夠用。」儀玲說。「你在工場裏怎樣?」
「沒怎樣。」
「你別急,阿倫,」莉莉說,「等孩子生下之後你就回學校讀書,我擔保。」
「阿倫,」母親又抓住他的手小聲說,「莉莉去看了老朱,他答應想辦法。」
「喔?可以回去髮型屋工作嗎?」
「不是的,樓上錢賺得多。」
「樓上?」
「蓮花池。酒店頂樓的夜總會。」她驕傲地說。
「做甚麼?」
莉莉解釋道,「女招待,一小時賺六塊錢,蓮花池拿三塊。外面的夜總會通常拿四成,但是蓮花池要拿一半,因為這地方比較高級,顧客多半有錢花。算起來,一個月賺兩千塊不算甚麼。」
「你意思說要當舞女!」他失聲叫道。過去的一切湧回他的心頭。「你不能去當舞女!」
「為甚麼不能?」莉莉平靜地說,帶著他沒見過的狡猾神氣。
「媽媽,怎麼可以?」寶倫哀求道。好像有人拿刀子把已經吻合的傷口再割開。
「阿倫你聽我說,」母親又一把抓住他。「甚麼都還沒有決定。也許莉莉會出場表演。」
「表演甚麼?」
「跳舞唱歌有甚麼不好?全看她生孩子之後身材好不好。誰曉得,也許有一天邵逸夫到夜總會裏看見她表演,會請她做電影明星呢!」
他母親變傻了。她真的以為有這可能。現在和以前不同,她不是在夢想,像從前夢想有一天她抱著董家的孫子從大門走進去一樣。她現在虔誠地相信有這可能。她癡了。
他再向莉莉懇求,「不行,不行。」
「不行也得行。蓮花池借了我五百塊。要不然我們的日子怎麼過?」
「阿倫,」母親鼓勵地說,「你姐姐答應了你,你要回學校去讀書的。她也答應我,兩房一廳的公寓,她會賺錢給我弄來,你只要耐心等幾個月。」
他翻過頭去,不忍看她的笑容。她頭腦變得簡單了。母親曾想辦法實現她夢想的世界,然而失敗了。現在她仍舊緊抓住兩件對她最重要的事||要他,阿倫,回學校;要他們住進公寓。而她認為藉莉莉去夜總會的辦法行得通。寶倫忍受不了這種頑固,這種愚笨,這種樂觀。
他再看莉莉。她肚子已經很大,她安詳地坐在床上做針線,蓬頭垢面,冷冷地在笑。他想起在紅磡的公寓那天,她打扮得像模特兒一樣,那光輝四溢的春華,他想起那前一天,她跪在浩生面前,抱住他的腿喊道,「我沒有你不能活!」現在那個莉莉的確死了。這個在縫珠子的,像個似曾邂逅的陌生人,他再也想不出話說。他自己呢?是不是也變了?他再也不能回去美美魚翅加工廠。
他站起來,走到熟悉的騎樓。發現鴨嘴仔就在那裏。
「啊?誰來了?莫非是貴族學校的高材生?」鴨嘴仔蹲在爐子面前叫道。「魚翅帶回來給我吃沒有?我正在燒飯,少一樣菜。」他把一鍋開水的蓋子打開。「請你吃一頓簡單的晚飯好嗎?速食麵,加一點白菜,但是恐怕你吃慣了魚翅會嫌這個太粗。」
寶倫提起那鍋開水,就從鴨嘴仔頭上澆下去。那剃頭師傅大叫起來,舉起菜刀就要向他砍來。寶倫跳到床上,抓住一根竹竿向鴨嘴仔刺去,竹竿的尖端刺入了鴨嘴仔的肚皮,他狂叫亂跳,雙手抱著肚子,血透過他的短褲直冒出來。寶倫沒想到竹竿會穿入他的肚皮,嚇得面色如土。鴨嘴仔倒在地上,用力自己把竹竿拉出來說,「到警察局去,這次不放過你了!」他使出九牛二虎的力量抓著寶倫的手臂,拖著他衝下樓去。許多人都跟了下來。
鴨嘴仔喘著氣,一直拉寶倫到長沙灣道,從肚子冒出的血愈來愈多,卻蠻勁抓住寶倫不放,寶倫怎麼掙扎也擺脫不了。鴨嘴仔的高呼終於招來了兩個警察,他指著寶倫叫,「這飛仔用竹竿刺破了我的肚子,還用開水倒在我頭上,把他抓起來!我要告他一狀。」說完就搖搖晃晃,跌倒在地上。
一個警察指著寶倫說,「你叫甚麼名?幾歲?」寶倫說了。「住在哪裏?出事地點是在甚麼地址?」
鴨嘴仔雖然在地上翻滾,卻替他回答,「金盤街三十一號三樓。我住在騎樓,這小鬼無緣無故傷害我。把他關起來,不要放走他!」說完又在地上翻滾大叫。
不久來了一輛警察車,一輛救護車,周圍都是人,救護車把血流得一肚皮的鴨嘴仔抬入救護車後,警察對寶倫說,「跟我上車!」
儀玲尖叫一聲,寶倫這才看見母親和姐姐都在身邊。「你不能把他帶去!他是我的命根!」她大喊。
「你是他母親嗎?跟我一起走。」儀玲嚇得瞪目結口。
「你饒了我們一家吧!」莉莉哀求。「我弟弟沒有意思傷害他的,在玩玩罷了,無意中失手傷了他。」
「事情發生時你有沒有看見?」
「發生得很快,我沒有看見。」
警察對旁人說,「有人看見這事發生嗎?」
眾人搖頭。警察把寶倫推上車,再叫儀玲,「你是他的媽,你也上車。」儀玲不知道怎麼辦,還是莉莉說,「媽上車,我們陪阿倫去。」
儀玲一路驚慌地哭泣,車子開到新蒲崗裁判司署,寶倫被帶到一個警察面前問話。
「你從前犯過罪沒有?」
「沒有。」
「有沒有在學校讀書?」
「沒有。」
你哪一年,哪一天出世?在哪裏出世?身份證呢?你父親叫甚麼?甚麼時候去世?你依靠甚麼維持生活?寶倫一一回答。帶他來的那個警察報告了出了甚麼事,又說受傷者送去醫院了。受傷者叫甚麼名字,警察要知道。他叫何有興,寶倫說,在德輔道一家理髮店做事。
「今天下午六時在金盤街三十一號三樓,你是不是傷害何有興?」
「是的,我把一鍋開水倒在他頭上,把竹竿刺入他的肚皮。」
「為甚麼?」
「因為他譏笑我。」
「他譏笑你,你就用竹竿刺破他的肚子?」
「是的。」
警察看看手錶說,「你留在這裏,明天再說。」
「明天要怎樣?」
「明天等調查完再說。」
「我可以跟我媽說句話嗎?」
警察嘆口氣,點點頭,把他帶到外面的房間。他母親不再哭了,睜大眼睛,筆挺地坐著。
「媽,你們回去吧。他們還要問話,問完我就回來。」
儀玲看也不看他一眼,他拍拍她的手,她也沒有反應。寶倫鎮定得很。「姐姐,你明天要打聽我們應該怎麼辦才好。你帶媽回去,照顧她,叫她放心,我一定沒事,警察說留我在這裏,等調查完再說,我留住調查完就放我出去了。」
「走吧,走吧。」警察催她們走,要把寶倫帶回去。
莉莉問警察,「要調查多久?」
「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年,在被帶到警察局之後四十八小時之內法官必在法庭中審理他的案件。」
「假使何有興不提控告,就可以了事嗎?」
「還是要調查。」
「那麼,假使你們調查結果認為我弟弟是無意傷害何有興,那麼弟弟就可以放出來了?」
「法官如果認為控告沒有理由,他不必答辯,才可以放。」
莉莉對寶倫說,「我去說服鴨嘴仔,你放心。」她牽著母親的手走出裁判司署。「我現在就去說服鴨嘴仔叫他不要提出控告。」她對母親說。儀玲把她的手握得很緊。「媽,你自己先回家。」(第二部 15)
除了回到原先的貧窮,他們連原有的尊嚴也不剩,不過,最後他們一家又出現轉機,生活仍有希望,腳踏實地比懷抱虛無的美夢更為重要,相信是這部小說的最大啟示。
留言列表